规章制度
国家法规
学校规章
学校规章
徽商职业学院图书阅览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2-09-19阅读次数:

徽商职业学院图书阅览管理制度

 

一、入馆须知

1、入馆须持校园卡或学生证,禁止使用他人校园卡或学生证。

2、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注重仪容仪表。

3、禁止大声喧哗、吃零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

4、爱护公共设施,严禁吸烟。

5、爱护图书,不得剪裁、折卷图书,禁止乱涂乱画及污损图书。

6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违反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并根据情节轻重,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二、图书借阅规则

1.读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入库借

2.读者选书时请保持架书的整齐、有序。

3.馆内阅览图书归还时,找不到正确位置的图书请归还至服务台,严禁随意乱放。

4.图书在办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出书库;期刊、报纸不外借。

5.学生可借阅2册图书,教职工可借阅10册图书;学生借期为60天;教职工借期为180天,到期后可续借一次;为方便寒暑假期间阅读,假期时间图书借阅期限可以相应延长;为避免图书丢失,请读者在借期内归还图书。

6.图书超期不产生罚金,但图书丢失需要赔付。赔付的方式有两种:一、购买同样的正版图书赔偿(书名、著者、ISBN号、版本、出版社信息必须一致),赔偿时需携带含有书名信息的正规购书发票;二、按图书价格的1.5倍(若是套书则按套书的1.5倍)赔偿。

7.对所借图书须认真检查书页、条码有无缺损、污染等情况。如有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否则责任自负。若出现图书撕页、乱涂、污损、遗失图书等情况,均按第6条图书赔付方式规定执行。

8. 读者离校(学生毕业、结业、参军、退学、休学等)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三、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定

1、阅览室的报刊、杂志一律不外借,严禁将期刊报纸带出阅览室,如发现上述情况,按《期刊报纸损坏赔偿办法》处理。

2、报纸、杂志阅后,放回原处,保持书架整齐。

3、读者要爱护期刊报纸,不得在期刊报纸上乱涂乱画,损坏报刊者,按《期刊报纸损坏赔偿办法》处理。

4、读者不得用书、物占用阅览室座位,读者离开阅览室时,必须将自己的物品带走。

5、读者文明阅览,室内严禁吸烟,注意公众卫生,不得乱扔纸屑果皮,不得随地吐痰。

6、读者要服从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管理,以便更好地为读者服务。

四、本规定由201711日起执行,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