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读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入库借阅。
2.读者选书时请保持架书的整齐、有序。
3.馆内阅览图书归还时,找不到正确位置的图书请归还至服务台,严禁随意乱放。
4.图书在办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出书库;期刊、报纸不外借。
5.学生可借阅2册图书,教职工可借阅10册图书;学生借期为60天;教职工借期为180天,到期后可续借一次;为方便寒暑假期间阅读,假期时间图书借阅期限可以相应延长;为避免图书丢失,请读者在借期内归还图书。
6.图书超期不产生罚金,但图书丢失需要赔付。赔付的方式有两种:一、购买同样的正版图书赔偿(书名、著者、ISBN号、版本、出版社信息必须一致),赔偿时需携带含有书名信息的正规购书发票;二、按图书价格的1.5倍(若是套书则按套书的1.5倍)赔偿。
7.对所借图书须认真检查书页、条码有无缺损、污染等情况。如有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否则责任自负。若出现图书撕页、乱涂、污损、遗失图书等情况,均按第6条图书赔付方式规定执行。
8. 读者离校(学生毕业、结业、参军、退学、休学等)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